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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沧州新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国道G104海河路至柳孟春段改建工程(新华区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将征收新华区小赵庄乡荣官屯、邓官屯、代家坟、张家坟四村土地共8.2331公顷(约123.50亩),依照城镇规划,以上地块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本次征收土地均位于沧州市Ⅲ区片,区片地价为每公顷178.5万元。

公告全文如下:

来源:新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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