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绿色金融的不断发展推进,我国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也在迅速增长。

政信投资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何晓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绿色债券是我国的绿色金融主要融资渠道之一,也是最重要的金融工具之一。从发行规模、涉及产业领域以及社会效益等方面看,绿色金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必要支撑。”

根据东方金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4月份,我国境内市场共有45只“贴标”绿色债券发行,发行规模达514.00亿元,发行规模同比增长24.06%,数量同比提升40.63%;发行规模和数量环比分别降低66.37%和10.00%。

从发行债券券种来看,4月份发行的绿色债券包括12只绿色公司债,15只绿色中期票据,6只绿色企业债,1只绿色金融债,6只绿色超短期融资融券和5只绿色资产支持证券。12只绿色公司债规模合计达97.80亿元。

4月份,整体绿色债券现券交易额达890.50亿元,同比增长39.20%,环比提升22.62%,发生交易的绿色债券共180只,同比增长0.56%,环比下降8.16%。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指出,“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这进一步规范了我国绿色债券市场。

东方金诚绿色金融部负责人方怡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加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绿色发展内涵不断丰富,产业政策持续更新,技术标准不断升级,现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的界定和技术标准也需要适时地更新升级来适应新时期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

方怡向认为,《目录》统一了各类绿色债券定义和分类标准,并覆盖到了所有的绿色债券类别。《目录》明确了技术筛选及国家行业标准等详细说明,这不仅有助于降低绿色标准识别成本,也有利于提升绿色债券业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同时《目录》删除了化石能源的清洁利用,这有助于推动我国标准与国际主流标准的接轨,帮助国内发行主体赢得更多国际投资者的认同。此外,《目录》与2015版目录相比有了较多扩充,新增了绿色服务、绿色装备制造类项目、产业园区绿色升级相关项目等内容,这将有助于充分发挥绿色债券在推动经济可持续低碳发展,引导绿色低碳生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绿色债券市场进一步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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