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出台《苏州市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试行)》,旨在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的分类指导和服务,推动新业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包括三个“进一步”举措。
一是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形式。明确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劳务派遣用工、合作单位用工、民事合作等五类用工形式,要求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倡导使用电子劳动合同,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网签系统。
二是进一步明确劳动保障责任。从新业态领域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集体协商、劳动维权等方面创新出台多项举措,对于网络餐饮、网络约车、快递物流等涉及交通安全的新业态行业,要求企业设置强制休息规则,提醒劳动者休息。对于网络餐饮平台对连续送单超过四小时的,要求二十分钟内不再派单,防止因连续作业产生事故隐患。同时,要求新业态企业督促合作商落实劳动报酬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劳动者劳动报酬按时足额领取。
三是进一步强化劳动权益维护。推动新业态企业工会组建,以重点行业特别是互联网平台服务业为重点建会领域,积极探索适应网约车驾驶员、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等不同职业特点的建会入会方式。加大对新业态行业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对使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较多,存在用工风险隐患的重点企业,实施约谈警示制度,引导企业及时规范整改。会同司法、行政、工会等部门组织发挥“五位一体”调解机制作用,畅通法律援助救济渠道,加大劳动权益救济力度。(翟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