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南安市检察院与南安市司法局联合会签《检律协作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深化检律协作,构筑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细则》明确,检律协作工作包括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处置、认罪认罚、服务非公经济、检察听证、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等“四大检察”工作。
《细则》规定,以南安市检察院检察监督指导中心作为中间枢纽,通过外联内引机制,对外主动衔接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对接各项检律协作工作,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内主动衔接各内设机构,对接各项检律协作需求和商请律师等事宜。各业务科室直接接收的律师申请事项应统一到中心进行登记,并由中心根据律师申请事项类型统一分配处理。
《细则》提出,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提升保障服务律师执业权利能力,提高检律协作工作质效。同时,要健全律师执业保障和救济制度,健全律师接待、会见、阅卷、意见反馈等机制,建立值班律师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律师协会的常态化联络员机制、互评机制、会商机制,共同协调解决检律协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搭建检司律同堂培训平台,共促发展。 (记者 黄耿煌 陈灵 通讯员 傅仰福 周谷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