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沧政告【2022】第92号-103号,涉及运河区、新华区两区域。

将征收小王庄镇大杨庄、刘文庄、安庄子、柳庄子小区管委会、南陈屯镇大和庄、许官屯小区管委会、南陈屯镇大季屯、大王庄、小屯村、小赵庄乡万庄子、荣官屯村土地共17.0921公顷(约256.38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告全文如下:

来源: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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