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申请材料“失效状态”仅一天之后,4月22日晚间,万达商管几乎无缝衔接二次提交招股书,万达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万达商管已经按照香港联交所要求提交新的申请,相关材料也已挂网,目前上市申请正常审核中。”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认为原申请6个月到期后3个月内重新递交,属于原申请的延续。

根据招股书,万达商管2021年下半年新增37个广场,总在管项目从2021年6月30日的380个增至2021年底的417个,其中来自独立第三方业主的项目数量从2021年6月30日的106个增加到2021年底的132个,总在管面积由2021年6月30日的5,416.9万平方米上升到2021年底的5,895.4万平方米,其中来自独立第三方业主的项目在管面积从由2021年6月30日的1332.3万平方米上升到2021年底的1644.8万平方米。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万达商管在管商业广场中,独立第三方商业广场占132个,占在管商业广场总数的31.7%。

万达商管在招股书中表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是中国唯一向独立第三方大规模输出管理的商业运营公司。”

招股书显示,万达商管的收入于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分别约为人民币134.37亿元、171.96亿元及234.81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人民币12.48亿元、11.12亿元及35.12亿元。

对于2021年净利润的提升,万达商管解释为主要由于委托管理模式下的商业管理服务收入由2020年的人民币6240万元增加6119.9%至2021年的人民币38.81亿元,以及2021年中物业管理服务收入和增值服务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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