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日,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了一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公告显示,清苑区5宗居住用地拍卖出让,出让地块总面积92613.39平方米,约合138.92亩。
其中清2022-23号、清2022-24号两宗地块根据《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南侧中冉段首期征迁补偿安置方案》(清政办【 2022 】 8号 )文件中规定的安置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安置与补偿,安置房在本项目区内安置,安置房建设形式为高层住宅。该宗地按 93.25㎡/亩配建安置房。 竞价方式及其他配建要求详见 拍卖 须知;增幅价按 10万元的整数倍。【拍卖地块详情如下】
(相关资料图)
公告原文如下: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清公字【 202 2 】第 8 号
经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5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 拍卖 文件。
三、本次 拍卖 出让各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拍卖 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2 年 12 月 4 日至 202 2 年 12 月 23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 1)代理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 202 2 年 12 月 4 日至 202 2 年 12 月 23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 1)代理室 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12 月 23 日 1 6 时 30 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我中心将在 202 2 年 12 月 23 日 17 时 0 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活动定于 2022年12月24日9时00分在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2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电话: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杨女士 梁先生 0312-7950890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 2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