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围绕“遏制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倡导绿色理性消费”主题,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庞锦、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况旭、质量监督司一级巡视员嵇超、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张正明、食品生产司副司长黄敏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资料图】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

一、扎实开展集中整治,重拳出击彰显强大治理决心

今年8月10日,总局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在全国范围内扎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

一是加大标准宣贯力度。督促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公开其执行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标准,对月饼生产等重点企业组织开展行政指导,引导生产食品、化妆品的直销企业积极承诺、严格遵守限制过度包装的法律义务。二是强化专项监管执法。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从食品安全、价格、包装、广告宣传等方面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重点对月饼生产销售企业执行标准情况、在售月饼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实施过度包装商品网络禁限售目录,持续曝光典型案件。三是全面倡导绿色消费。推动企业开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包装设计,积极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同时,积极开展文化引导,宣传过度包装对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危害,引导节日商品、节日消费回归传统文化本源。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日前,我们已组织向社会发布了第一批月饼过度包装5个典型案例,希望各位媒体朋友持续关注并加强宣传,进一步起到震慑违规者、警示生产经营者、引导消费者的效果。

二、坚持从严执行标准,有力推动月饼“轻装”“瘦身”

今年5月24日,总局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并已于8月15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将月饼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4层减为3层,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为7,要求100元以上的产品,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不超过15%,包装不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月饼不与其他产品混装。第1号修改单发布后,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全方位推动标准宣传和贯彻,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指导月饼生产和流通企业尽快执行标准。

近期,总局组织对月饼过度包装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河南、安徽、上海、北京、辽宁等9个省(市)31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依据《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有关规定,重点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抽查批次合格率为97.4%。有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生产企业执行月饼过度包装国家强制性要求不到位,从而产生了包装空隙率不合格问题。

三、加强线上线下督查,引导“天价”月饼重回百姓餐桌

今年以来,总局围绕“天价”月饼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着力加大月饼市场监管力度,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为确保中秋期间月饼价格稳定,总局提前部署全国开展月饼价格监督检查,严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维护月饼市场价格秩序。围绕舆情反映集中的商超、酒店、平台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和行政指导,查处违法行为,回应社会关切。向1229家电商平台发送了《关于规范中秋期间网络销售月饼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平台严格落实公告要求,完善平台交易规则,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盒装月饼销售活动监督。组织各地网监机构加强中秋期间网售月饼行为的监测监管。

同时,部署强化巡查监测,及时掌握全国盒装月饼价格整体情况和走势,为加强监管执法提供支撑。在集中整治过程中,今年盒装月饼价格整体低于往年,单价500元以上盒装月饼相比往年大幅减少。截至目前全国共检查酒店、商超等市场主体81565家,月饼平均售价157元一盒。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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