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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于梦儿)11月22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近期LVMH(路威酩轩)集团关联公司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裁定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路威酩轩公司诉称,该公司旗下品牌法国娇兰于2010年推出名为“ABEILLEROYALE 帝皇蜂姿”、以蜂蜜为基础的护肤产品,并注册商标。被告欧莱雅公司于2019年模仿“ABEILLEROYALE”在中国大陆境内推出名为“NECTARROYAL 花蜜奢养”的护肤产品,其在广告宣传中故意采用与娇兰产品广告内容相同的设计元素,明显攀附娇兰的商誉和市场影响力,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时,原告认为,被告欧莱雅公司产品的“NECTARROYAL”字样与“ABEILLEROYALE”商标构成近似,涉嫌商标侵权。此外,被告欧莱雅公司产品的成分并非花蜜,而是蜂蜜,使用“NECTAR(中文含义为”花蜜“)ROYAL”和“花蜜奢养”作为说明,很可能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原告路威酩轩公司诉请法院判令欧莱雅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并向其索赔经济损失1000万元。

据悉,被告欧莱雅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因原告路威酩轩公司注册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故该院对本案有管辖权。随后,被告欧莱雅公司请求将本案移送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最终,法院驳回被告欧莱雅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据悉,本案原告路威酩轩公司旗下品牌产品帝皇蜂姿50毫升晚霜官方售价为1490元,被告欧莱雅公司旗下品牌产品花蜜奢养50毫升晚霜官方售价为379元,两者单价相差千余元。此外,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在小红书平台,有部分消费者将两款含有“蜂蜜”成分的产品进行比较。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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