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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是浙江发展的“金名片”,中小微企业更是经济链条上最为活跃的群体。此前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从创业扶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财税支持、融资促进等方面明确了各方主体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举措和责任,并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浙江银保监局获悉,为助力中小微企业提信心、稳预期,该局将推动进一步精准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一方面,将指导辖内银行机构从资源配置、信贷结构、产品及服务创新、风险管理、尽职免责、考核评价等方面完善体制机制,分层分类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力争2023年继续实现全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另一方面,将督促银行机构科学合理测算小微企业贷款需求,避免“旱涝不均”现象,把信贷资金真正配置到有真实、有效需求的领域和企业。

据介绍,浙江银保监局将以小微企业园入园企业为样本,了解园区内小微企业的经营情况、融资需求及满足度情况等信息,引导“伙伴银行”及时开展融资对接服务。依托“伙伴银行”机制,在小微园区、科技园区、专业市场落实驻点服务,发挥线下“金融辅导员”作用,及时响应企业金融服务诉求。

此外,该局还将推动辖内银行机构依托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强化金融科技和大数据应用,提升中小微客户风险画像精准度,提升信用贷款投放能力,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和对接效率。同时,将联合浙江省有关部门推进“银税互动”“银商合作”等工作,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将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转换为“信贷”服务。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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