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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2月17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下称《挂牌规则》)及其他注册制相关配套规则,新三板注册制正式落地实施。记者注意到,本次规则中“1+5”的财务标准受到了市场的极大关注。
不少市场主体对记者反馈,单从财务指标设计形式上看,本次“1+5”的财务标准要求与之前只有营业收入、净资产的要求相比,要求更高了。就此现象,记者采访了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多家券商、行业专家。
受访人士普遍表示,从实质上看,“1+5”体现的是更加多元化、更具包容性、兼顾支持创新型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财务标准。新标准更符合国家战略要求,更能体现新三板、北交所一体发展。
“1+5”中的“1”,指的是新的财务标准中,对于新经济领域、基础产业领域的申请挂牌公司,财务标准大幅降低。与之前挂牌条件对经营年限、每股净资产要求“一刀切”不同,新的财务标准在贴合初创企业的实际需求,取消了年限和每股净资产要求。同时,标准放宽了对传统“净利润”等五套财务指标的要求,更加注重研发投入和市场认可度,支持这类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做大做强。新的财务标准更适用于优秀创业团队或孵化拆分出来的企业。
“1+5”中的“5”,是指新的财务标准设置了“净利润”等5套财务标准,适用于不同成长阶段、经营规模、盈利水平的企业。
“净利润”指标适用于已实现盈利,具备成长发展、转型升级基础的公司;“营业收入”指标适用于未达到一定盈利水平,但有一定营业收入规模的公司;“研发强度”指标适用于已有一定收入规模且仍能保持较高研发投入持续创新的企业;“研发投入-专业投资”指标适用于前期投入大,尚未盈利的企业;“做市-发行市值”指标适用于财务、创新标准尚未达到相关指标要求,但受到一定数量做市商认可的企业。
专家分析称,从财务标准和指标结构上看,新三板基础层与北交所、创新层整体上保持一致;从数值上看,挂牌准入要求企业两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5000万元,与创新层(8000万元)和北交所(1亿元)形成梯次安排。此外,《挂牌规则》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相比,在“净利润”指标上有所降低,“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调整为“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万元”。
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挂牌规则》降低净利润指标充分考虑了当前市场环境下中小企业的现状,也兼顾考虑了企业质量,防范一些盈利能力较弱的企业挂牌,从而对投资者产生风险。总体上看,新三板“1+5”的财务标准能够满足后备挂牌企业、各地“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挂牌需求。
大部分券商表示本次挂牌条件的调整“有松有紧、整体放松”,更加体现对中小企业的精准服务,是符合市场发展需要的,与券商自身希望筛选优质企业推荐挂牌的立意不谋而合,不会对券商在手项目产生较大影响。甚至有部分头部券商表示,财务门槛仍然要求较低,可以适当提高“净利润”和“研发强度”指标标准,其中,中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明确表示,目前挂牌财务标准不高,建议将“净利润”指标提高到“不低于1200万元”。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