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3年要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等内容,并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我觉得,恢复和发展中小微企业,是我们当前经济复苏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多年来,始终聚焦“中小微企业”的杨成长,今年提交了多份经济领域的提案,聚焦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其最为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发挥扶持政策的效用,推动中小微企业实现转型发展;怎样让“金融血液”能够更多流灌到中小、民营企业,更多服务于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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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扶持政策真正发挥效用
《中国经营报》:现在大家都在谈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恢复和发展,对此你怎么看,比较关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哪些问题?
杨成长:我觉得,恢复和发展中小微企业,是我们当前经济复苏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我今年重点关注三个方面。
一是,让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真正发挥效用。建议国家制定“一站式”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将原有的各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和服务加以整合,形成“易得、易解、易用”的政策体系。
疫情三年,为落实中央要求的“六稳”“六保”,各级政府推出了众多扶持政策。这些政策有短期和长期的,数量比较多。但是,一些政策的实际效果可能与政策出台时的设想有差别,很多中小微企业并不知道这些扶持政策,有的企业即使知道了之后,在实际申请、操作的过程中,政策设置特别复杂、流程特别长、限制条款特别多等,让不少中小微企业望而却步。因此,把这些政策整合好,让中小微企业便于操作,才能让好政策发挥效用。比如,中小微企业只要去一个地方就能了解所有相关的法规,并能在线申请完成相关的审批流程。
二是,推动中小微企业实现“科技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链化”的转型发展,这是我特别关注的问题。过去我们关注比较多的是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但是现在光有融资还不行。要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就必须要让它们能够获得现代要素,包括数据、平台、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支持。这就需要创新的做法和思路:比如加强政府的数字平台并扩大其服务功能,让中小微企业参与到科技创新的链条当中来。由于中小微企业自身的科技研发能力相对较弱,建议发挥龙头企业通过技术人才共享、数据平台共享等带动中小微企业,形成创新联合体,共同在一些细分领域开展创新。再比如,中小微企业获得人才非常困难,要提倡大企业、科研院所等科研人员走出研究室,就像改革开放之初的“星期六工程师”那样走到中小微企业当中去,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创新转型。
三是,理顺中小微企业和大企业在产业链上的良性互动合作关系。大多数制造业的中小微企业都是给大企业做配套的,往往没有多少话语权。因此很多中小微企业在与大企业的博弈中,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成本上升却不能涨价,这就导致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压力非常大。要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产业龙头企业和中小微配套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国有企业应该有所担当,承担起扶持中小微配套企业的重要职责,成为行业组织行为的标杆,这样才能促进中小微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提高金融服务中小微能力
《中国经营报》:那么,金融政策以及金融服务上,怎么去帮助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恢复和发展?
杨成长:当前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痛点难点了解不透彻不深刻,往往从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自身的角度出发去创造一些产品和服务,这就导致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大多与中小微企业的需求不适配。例如,银行发放给小微企业的贷款通常是1年期,这与中小企业3~5年的资金需求是不匹配的。贷款资金的期限错配导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为此,建议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一方面,我想呼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发展当中的关键问题和风险问题,创设出真正符合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特别是证券公司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覆盖面,支持力度要提高,业务服务要下沉。
另外,近两年最困扰中小微企业的突出问题,就是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生产成本加剧的问题。金融机构提供了足够多的金融工具,例如外汇掉期、大宗商品交易的对冲等,但是由于缺乏专门人才、原材料采购数量不大等因素,这些金融工具没能走进中小微企业。
因此,建议可以形成“政府+金融机构+园区”的合作模式,由产业园区出面,设立相关的金融服务部门,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微企业因资金能力不足,而无法使用丰富的金融工具的问题。通过引入长期资金,解决中小微企业在融资上的期限错配问题。
《中国经营报》:当前,中小微企业在恢复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资金链和资金流动性问题备受关注。从资金的角度,金融机构要如何帮助中小微企业,这也涉及到风控问题,金融机构的抓手是什么,如何去平衡?
杨成长:三年疫情期间,一些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处于停滞或半停滞状态,导致出现了现金流问题,也使得它们原有的贷款很难继续。
第一,银行要根据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来解决问题。比如,对于因经营受挫或半停产造成短期内无法按期还款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展期。
第二,要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方式。过去主要是通过土地、不动产抵押提供贷款,未来可以考虑进一步扩大抵押物的范围。比如通过合理的评估,企业的商标、专利、商誉等也可作为抵押物。
第三,增强政府、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多方合作,开发一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比如,证券公司可以帮助中小微企业进行产业链的并购,规范企业制度,提高经营透明度;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拥抱多层次资本市场,尝试定向债券等创新模式;抵押担保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和范围,加上银行资金的配合,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