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内蒙古连续55个月未出现债券市场违约事件,紧紧守住资本市场零违约底线,达到预期目标,直接融资局势良好。
台账管理运用信用债到期日模式
内蒙古对债券实行到期日管理,对摸排出的兑付高风险债券,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债券兑付到期日前90天,召集属地政府、监管部门检查风险债券兑付方案可行性;到期日前30天,跟踪发债企业筹措兑付资金情况;到期日前3天,检查企业兑付资金到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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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内蒙古对列入风险类的12家企业发行的15只债券,由监管部门发出风险提示函,及早组织指导债券发行主体,研究制定资金筹措方案,保障如期兑付资金。
近年来,内蒙古企业公开市场债券融资年增20%以上,逐步从数百亿元跃升至千亿元级别。内蒙古精心维护来之不易的优良信用环境,高度重视信用债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企业提升直接融资占比,融资数量大幅增长,费用逐步降低,形成良性互动局面。
2020年至2022年,内蒙古共兑付375只信用债,合计兑付3770.71亿元。其中,2020年共兑付信用债券148只,兑付资金1069.61亿元;14家企业信用债融资703.01亿元,同比增长25.26%,平均融资成本5.44%。2021年,内蒙古兑付信用债券135只,兑付资金1107.74亿元;4家企业上市;共15家企业信用债融资857.2亿元,同比增长21.93%,再创新高,平均融资成本5.32%。2022年,内蒙古共兑付信用债券92只,兑付资金1593.36亿元;13家企业信用债融资1398.4亿元,同比增长63.14%,平均融资成本2.48%。
内蒙古坚持在发展中化解流动性风险,资本市场信用环境有力改善,信用债市场蓬勃发展,平稳度过兑付高峰期。内蒙古支持优质企业继续发债,畅通信贷资金渠道,发债续存企业杠杆率进一步降低,保证现金流稳定,全国投资者投资意愿增强。
政府引导债券股权双轮发力见效
《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出台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坚决落实。内蒙古补贴区内中小企业融资费用,对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奖励1300万元,对港交所、纳斯达克、纽交所上市企业奖励500万元。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还贷困难企业,内蒙古通过续贷、展期、适当下调贷款利率等方式帮助其渡过难关,用好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和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纾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和企业流动性风险,综合运用债务协调、债务重组、债转股、债务置换等多元化方式,帮助企业化解债务风险。
2021年至2022年,内蒙古5家企业成功上市。在2022年内蒙古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会议上,内蒙古政府隆重表彰2021年成功上市企业。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获重奖。内蒙古欧晶科技股权2022年9月上市,年度股价突破100元,涨幅位居全国前列。
2021年前,对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小微企业扶持债,以及通过利用资产证券化方式筹集资金的项目,内蒙古给每个项目补贴融资额的0.5%,最高额100万元。对地方银行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内蒙古对每个项目按照融资额的5‰给予补贴。伊利股份、蒙牛集团、包钢集团等合格企业每年短期融资超过2000亿元,平均利率2.48%,低于银行贷款利息,为企业降低成本,盘活资金,服务实体经济释放积极信号。
内蒙古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工作方式:针对企业上市合规证明等公共服务,以厅际联席会议机制解决;针对拟上市公司金融需求,以推动企业上市主办银行机制解决;针对企业上市可行性,由IPO会议机制解决;针对盟市缺乏证券公司专业机构,建立保荐机构顾问机制。盟市政府形成“4个1”机制:建立一个重要企业清单,一个高效推进工作机制,一个工作调度载体,一个绿色服务通道。内蒙古企业上市“天骏计划”已成为一张亮丽名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收益,形成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良性格局。
内蒙古企业上市后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信用债,以募集用于企业发展的资金。可融资和再融资,由此带来资金的乘数效应。
2023年,内蒙古多地将持续“一企一策”谋发展,落实新举措,实现新突破,推动科技与资本有机互动。内蒙古将对标先进地区,创新工作举措,牢牢守住底线,不该发行的绝对不发行,深入推进“三个紧盯”:紧盯发债主体,紧盯监管部门,紧盯属地政府,有效化解兑付风险,带动直接融资,为企业打造更加利好环境。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