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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破产法庭共审结破产清算、强清及衍生诉讼等各类案件2830件,其中重整成功8件、和解成功14件,清理、盘活资产 47.4亿元。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近日通报上海破产法庭2022年度审理的典型案例情况。
上海三中院副院长兼上海破产法庭庭长俞秋玮向记者介绍了十起典型案例,分别关于:依法适用重整强裁,保障内河航运企业绿色转型;市场化预重整,高效挽救危困企业重生;保留医药电商资质和营运价值,满足居民用药需求;“执转破”化解执行积案,重整盘活工业厂房;依托信息技术高效和解,高新技术企业重获新生;善用破产解除权盘活农用地,运用检察监督程序撤销虚假债权;给予小微企业“喘息”空间,诚信创业者轻装上阵;运用和解程序化解债务,服装贸易小微企业重获新生;运用撤销权制度打击“逃废债”,保护债权人公平受偿利益;依法行使债权确认之诉权利,防止滥用诉权损害仲裁裁决效力等。
俞秋玮表示,“本次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展示破产制度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促创业护民生、助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独特作用。”
“十大案例中,给予小微企业‘喘息’空间,诚信创业者轻装上阵——上海稚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和解案,是我们破产法庭受理的一个关于教培类的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件。” 上海三中院破产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刘琳向《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在开始受理的时候,我们发现这个案子的债权人数特别少,且该企业规模较小,因此我们决定通过简化程序来审理。”
审理过程中,法院又发现申请人即该教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位80后海归创业人员,其回国之后希望从事教培行业,但因为受到疫情和市场因素影响,企业陷入困境。同时,在进入到破产重整之前,该企业已经把员工工资和部分学员充值的费用都通过自己垫付的方式结清;对于部分没有退费的学员,该企业让其他公司来承接剩余课时。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就只剩房东一个债权人,法院确认债权后,根据实际情况,鼓励申请人和债权人进行破产和解,当所有债务被清理后,法院也解除了对申请人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与此同时,申请人的个人信用得到修复。
刘琳告诉记者,“该案入选本次十大案例,其最突出的亮点在于,申请人的信用污点被修复后可以继续进行投资、借款、消费等活动。我们希望通过中小微企业破产重整和解路径,尽量让陷入困境的中小微企业获得重生机会;中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占市场主体95%以上,帮助其持续经营有利于经济繁荣,也是我们的职责。”
“上海破产法庭将继续积极发挥破产制度拯救功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俞秋玮说。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