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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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集体采访。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专门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并支持新技术成果的应用,如何推动信息化和无障碍环境深度融合,助力弥合残疾人、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此,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邵道新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工信部将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新兴技术在导盲、声控、肢体控制和语音识别方面的融合应用,助力构建信息通畅、体验舒畅的无障碍环境。

支持新兴技术在导盲、声控和语音识别等方面的融合应用

此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当中专门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并支持新技术成果的应用,这一规定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相关部门将如何推动有关措施的落地?

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提问,邵道新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鼓励无障碍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支持引导新技术在信息无障碍领域的发展和应用。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信息化和无障碍环境深度融合,助力弥合残疾人、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

在介绍相关的具体措施时,邵道新进一步表示,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引导。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实际,研究制定信息无障碍的相关政策,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新兴技术在导盲、声控、肢体控制和语音识别方面的融合应用,助力构建信息通畅、体验舒畅的无障碍环境。

二是促进技术的开放共享。引导相关互联网企业更好地发挥自身资源和技术优势,发挥引领作用和示范效应,推动信息无障碍技术专利免费开放和经验共享,有效降低企业开展信息无障碍改造的技术成本。

三是激发产业的发展动力。定期组织征集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的优秀案例,集中编制案例集并加以推广,引导企业探索更多新技术应用场景和业务模式,促进行业信息无障碍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盲道被轿车、共享单车占用怎么办?法律明确管理责任主体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介绍,虽然近40年来我国在无障碍建设领域取得一定成果,特别是近十年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在相关领域仍然面临较多的问题。

比如大家普遍反映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的领域还不够全面,设施本身的建设也不是很系统,设施之间的衔接也不是很连贯。此外,我们国家无障碍环境的发展也存在不平衡的情况。

“所以,这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立法,围绕这些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我们国家向来秉持的社会立法原则,就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通过制度的设计尽量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石宏说。

石宏举例说,比如大家普遍反映的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就是“重建设、轻维护”“重建设、轻管理”,马路上能看到很多盲道要么建设不连贯,成了“断头路”,要么就是被共享单车甚至是轿车占用,本来盲道的目的是让盲人出行更方便、更安全,但如果成了“断头路”或者被占用,盲道非但不能让盲人享受到安全,反倒成了安全隐患。

为此,石宏强调,这次通过立法明确了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主体是谁,这些责任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维护和管理职责,同时明确禁止违法占用和破坏无障碍设施,如果违反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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