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列车上,一男子醉酒后大声喧哗,扰乱车厢公共秩序,还用言语辱骂、威胁旅客及乘警,最终,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0日。

2月28日21时15分许,K572次(厦门北至北京西)列车运行在南昌至九江区间,列车长报警称3号硬座车厢有一名旅客喝醉酒与其他旅客产生了冲突,车厢内秩序较混乱。

厦门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乘警林李平、杨海川立即赶赴车厢,到达车厢时,醉酒旅客陈某与旅客郭某还在车厢内争吵。乘警随即将双方分开,但是陈某一直在骂脏话,体格壮硕的郭某十分生气欲上前殴打陈某,被乘警及时阻止,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后乘警将陈某带至餐车醒酒。

经访问得知,陈某从厦门北上车后一直在喝酒,断断续续喝了一天,至晚上21时许,听到其座位背后有人说话,陈某以为坐在其后面的郭某夫妇在骂他,随即走到郭某座位前辱骂其夫妻俩。郭某夫妇起先未理睬陈某,但陈某不依不饶,多次前往郭某位置辱骂郭某,郭某忍无可忍,遂与陈某发生争吵,随后两人发生冲突。车厢旅客都反映陈某在车厢内喝酒闹事,影响了大家正常休息。

醒酒过程中,陈某并不服从乘警执法。为确保其醒酒过程安全,避免其自伤自残,乘警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凌晨2时30分许,列车到达阜阳站,乘警将陈某移交至阜阳车站派出所。陈某因寻衅滋事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经查,这是陈某第三次因为喝酒闹事被处以拘留处罚。

厦门乘警队温馨提醒广大旅客,在长途旅行中旅客朋友们尽量不饮酒或少饮酒,以免影响正常出行。如若周围有酗酒旅客,切勿与醉酒旅客发生冲突,请及时通知该车厢的列车工作人员进行处置。(记者 马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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