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国家统计局2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指出,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7540元,增长3.8%。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比上年增长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0378元,增长2.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比上年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5204元,增长5.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56,比上年缩小0.08。
图表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869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6443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6249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1172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0294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4072元,比上年增长2.8%。
《公报》指出,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比上年下降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0%。其中,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9037元,比上年下降8.6%,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2.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07元,下降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6.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13元,增长2.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1%。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2%,其中城镇为29.2%,农村为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