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山东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李春雷介绍,《山东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将前三年作为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集中突破期,提出智慧城镇化全面赋能、绿色城镇化加快突破、均衡城镇化扎实推进、双向城镇化步伐提速四方面具体指标目标,山东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到2023年达到66%以上。

深入实施城镇建设智慧化行动。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数字治理能力,扩大数字服务场景应用,提升城市产业创新集聚功能,到2023年,初步建成数据开放共享、群众全面感知、活力充分迸发的智慧生态,融合基础设施更加健全,数字惠民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各市和90%的县(市)建成三星级以上新型智慧城市。

深入实施城镇建设绿色化行动。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立全链条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发展绿色交通网络,建设韧性城市;健全城市运行安全评估机制,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到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全面纳入城乡发展布局,生产生活方式加快绿色转型,50%以上的县(市、区)实现建成区市政雨污合流清零,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更加高效,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深入实施城乡发展均衡化行动。提升核心城市和节点城市功能,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促进城乡教育优质普惠,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扩大养老育幼服务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增强社会保障综合能力,建设人文魅力城市。到2023年,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25,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普惠,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更趋成熟,城乡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

深入实施城乡要素流动双向化行动。促进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强化城乡建设土地、资金支撑,激活城乡消费市场潜力,引导小城镇特色发展,开展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到2023年,人口自由流动、合理分布,要素双向流动、高效畅通,财政、金融、土地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培育3个镇区人口过10万的新生小城市,集体经营收益1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65%。

(文章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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