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违法添加金银箔粉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以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炒作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据《通知》,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未依法批准作为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近期有报道指出金箔巧克力、金箔蛋糕等在市场上流行,既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还影响社会风气,要警惕“食金之风”危害群众身心健康。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积极主动采取措施,防止食用农产品中出现此类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一次大排查。各地要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初加工和收贮存运等“三前”环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排查行动,围绕粮油、茶叶、果蔬等重点农产品和产地初加工等重点场所,对是否存在添加金银箔粉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确保做到全覆盖。
二、依法查处违法问题。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添加金银箔粉问题,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主体切实整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与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做好其他环节问题的查处工作。
三、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各地要以本次排查为基础,把检查违法添加金银箔粉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责任清单,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要充分发挥农技推广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
四、加强科普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宣传介绍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食用金银箔粉不仅没有任何功效,还可能危害身体健康。要加强舆情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以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炒作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在此之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明确,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
公开报道显示,2021年7月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对上海筱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的甜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金箔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00元,罚款人民币1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8月12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餐饮企业检查时,现场在厨房生食操作吧台上查见1瓶已开封、处于使用中的金箔。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30日从淘宝网某店铺购入2瓶金箔,并于2021年6月2日起,将金箔作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生产菜品“炙烤和牛寿司”中,并对外以每份人民币48元进行销售。自2021年6月2日起至案发,当事人共生产、销售添加金箔的“炙烤和牛寿司”122份,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856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5856元。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