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罚!今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获悉,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因拒收现金,一停车场被罚10万

记者梳理发现,本次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处罚原因包括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保费、疫苗接种费、停车费,以及拒绝使用现金点餐等。而在32张罚单中,被罚金额最高的是北京阳光海天停车场。

根据公告显示,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 ,央行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此外北京达美乐披萨门头沟店因拒收现金,被罚5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据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介绍,2021年,全国共核实拒收现金行为212起,对其中社会影响较小的进行了宣传教育、督促改正,对影响较大的87起给予了行政处罚,其中以停车场、生活缴费、保险公司为主。

拒收现金现象时有发生,市民可依法维权

“我拿着硬币去下楼买菜,商贩都不收,他说让我扫他的二维码。”市民傅先生向记者反映,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商户拒收现金的情况,但心想为了不给自己添麻烦,也就不了了之。也有市民表示,有一次去加油站加油,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收现金,原因竟是收了现金不好对账。

近年来,社会公众的支付需求日益多元化、多样化,同时,受市场竞争、用户体验、成本控制、数字化转型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现金服务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21日,范一飞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的人民币现金服务座谈会上表示,2020年开始,央行加大了整治力度,对多起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每季度都在官方网站对处罚情况进行集中曝光,形成了较强的警示威慑效应。

根据人民银行提示,社会公众如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附: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信息表

(文章来源:掌上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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