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市日前修订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同一对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家庭,在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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