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省初期探索研讨“特别关税区”,到如今建设自由贸易港,走向大开放始终是海南发展的主线。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近日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海南自贸港要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生效等重大机遇,在服务大局、把握大势中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利用RCEP正式生效契机,以建设国内企业进入东盟投资合作的“总部基地”、以东盟国家企业为主的面向中国大市场的“总部基地”为重大任务,使海南自贸港在区域合作中发挥战略枢纽作用。

“又一标志性工程”

上海证券报:今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关键之年。封关运作将有怎样的意义?

迟福林:封关运作是自由贸易港的基本特征,也是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台后,海南在自贸港建设进程中的又一件标志性工程。

封关不是封岛,而是意味着更高水平、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开放,海南全岛将成为海关监管特殊区域。从国际经验看,中国香港、新加坡、迪拜等全球知名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均体现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一般特征。封关运作意味着海南全岛由“境内关内”向“境内关外”的实质性转变,为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交汇点、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提供多方面条件。

封关运作将促进内外市场连接。全岛封关运作后,自贸港政策与制度将进入全面落实阶段,实施范围将由目前的重点园区“点状”布局向全岛范围的“面域”布局过渡。一方面,通过“二线”管理制度有效保障海南与国内市场的连通性,为防范各项“走私”的风险提供制度条件;一方面,通过“一线”开放政策与制度的落实,明显提升海南与国际市场的融合度,尤其是与东盟市场的连通性。

封关运作将促进商品要素双向流动。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贸易、投资、金融、人员、财税、海关等政策制度将进一步升级,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的自易港政策与制度体系更加全面、高效落地。例如,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清单将由“正面+负面”向“负面清单”过渡,投资制度将由“极简审批”向“标准制+承诺制”过渡,服务贸易制度将由减少限制措施向“既准入又准营”过渡,这将为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更好联通、商品要素双向流动等提供重要动力;税收将由以“免征”为主要方式的差异化政策向“简税制、低税率”为特征的普惠制转变,这将为吸引优质要素集聚提供重要条件。

封关运作将促进内外规则对接。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就是要充分利用海南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优势,通过清晰的“境内关外”制度边界,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同时,更大力度开展国际经贸规则的“压力测试”,更好发挥海南自贸港的影响辐射作用。

上海证券报:您认为海南自贸港应如何进一步将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迟福林:应利用RCEP正式生效契机,以建设国内企业进入东盟投资合作的“总部基地”、以东盟国家企业为主的面向中国大市场的“总部基地”为重大任务,使海南自贸港在区域合作中发挥战略枢纽作用。

第一,建设以国内企业面向东盟“总部基地”为导向的政策与法律需求。相关政策不能等到封关运作后再全面实施,而是要适应形势、服务大局,尽快出台全面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落地。

第二,建立与面向东盟“总部基地”相适应的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建立“走出去”服务联盟,吸引专业的担保机构、会计与律师事务所等企业入驻,对走向东盟的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投资保险、直接融资等一揽子专业服务。吸引海外华侨华人、东盟留学生等人才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服务;同时,建立海南自贸港总部企业能力建设中心。

第三,逐步形成境外企业建设面向中国大市场的总部基地的政策与法律环境。例如,加强会计审计、投资咨询、信用评级等国际化专业化服务供给,以投资咨询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建立面向外资总部企业的投资咨询平台,为相关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中介服务等。

集成对标两套规则

上海证券报:今年RCEP生效实施,海南应如何把握机遇,打造“重要开放门户”,推进更高水平开放?

迟福林:我认为海南自贸港应当成为RCEP下中国与东盟合作交流的战略枢纽。

依托区位优势,做好自贸港政策制度与RCEP的叠加集成,使海南自贸港在中国与东盟的市场联通、产业融合、规则衔接、要素配置中发挥枢纽作用,成为两个市场的重要交汇点。这是大变局下将海南自贸港打造成“重要开放门户”的重要抓手。

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安排总体优于RCEP相关规则。海南自贸港不仅要推进RCEP规则先行落地,更要充分发挥单向开放的灵活性、主动性,同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等《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成员国开展更高水平的双边、区域合作,使之成为RCEP 区域高水平合作交流先行区。在这方面,海南有条件,也有可能。关键是要把握大势,对标CPTPP规则,尽快出台相关的重要举措。

此外,发挥海南自贸港在推进南海区域经贸与安全合作中的独特作用。以海南自贸港为重要平台,与条件成熟的南海地区国家开展更大力度的双向开放、实行更加灵活的产业项下自由贸易政策等。例如,构建“泛南海旅游经济合作圈”;打造油气共同开采圈、海洋共同环保圈等。

上海证券报:海南自贸港如何做好与RCEP的制度叠加集成?

迟福林:首先,应引导、鼓励国内企业尽快以海南自贸港为总部基地,到东盟国家投资布局,以尽快增强中国与东盟经贸人文交流合作的凝合度,推进中国与东盟产业链、供应链的一体化。这是大局、是大势,具有相当大的战略性、迫切性。

其次,应实现农业与数字经济领域总部基地建设的实质性突破。例如利用RCEP生效东盟部分国家农业开放政策,支持国内农业企业以海南自贸港为基地到泰国、越南、印尼等地开展农产品、种业与水产品加工等。同时,协助国内互联网企业在东盟国家建立跨境或境外“数字自由贸易园区”“数字经济合作园区”“数字技术应用示范区”“智能制造合作园区”等,积极开展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服务等项下的自由贸易。

再次,应出台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法规。建议尽快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投资基金,对到东盟开展农业种植、资源加工等投资成本高、风险大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或一次性财政资金支持;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投资管理条例”,以正面清单方式引导总部企业对东盟投资,明确企业经海南自贸港对外投资的投资形式、管理制度、融资渠道、税收政策、管理部门等。

此外,我认为封关运作的制度安排要与严格控制各类风险因素相适应。监管制度设计应在“一线”放开中完善“二线”管住、管好的硬件与制度条件,切实防范因过度风险防控而造成海南与内地货物、资金等要素双向流动的制度性壁垒。

资金流动方面,应在强化安全审查的基础上,按照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境外收购、获取关键性资源要素等投资活动,设计相关规则和监管办法;货物流动方面,重点强化对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进入内地的监管,对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政策进口并进入到内地的产品(非FTA零关税产品)实行信用监管的同时,建立跟踪识别机制。

“三个关键”

上海证券报:今年是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四周年。您认为当前建设进展如何,哪些地方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迟福林:应该说,海南自贸港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自由贸易港政策框架体系初步建立;产业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70%;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升,等等。

但是,目前受相关因素影响,海南自贸港建设仍面临一系列短板。以产业发展为例,2020年海南医疗健康产业增加值仅为195亿元,相当于贵州、重庆的1/10,发展潜力远未释放。此外,高新技术产业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夯实等。

缺乏产业集群、产业链条短,是症结所在。以农业为例,2020年海南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仅为0.23:1,远低于全国2.36:1的水平,更低于发达国家3.5:1的水平。

基于此,要大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例如,能否按着打造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行政、立法、司法体制,尽快形成海南自贸港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能否在对标CPTPP等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中,强化敏感领域的压力测试,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等。

上海证券报:您去年和我们提到,应将海南自贸港这篇文章做大、做长、做实、做好。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本岛居民、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增加各方的获得感,更快、更好地推动自贸港建设的事业持续向前?

迟福林:让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是建设海南自贸港的应有之义和最大目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在增强本岛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方面,赋予了实实在在的“开放红利”和“改革红利”。

为此,建议尽快出台实施岛内居民购买进境免税商品正面清单,在明确仅限海南本地使用与总额控制的前提下,除酒类、烟草制品、石油类商品外,将其他日用消费品纳入进境免税商品清单。这不仅能有效降低本岛居民的生活成本,提高本岛居民获得感,还能实现与离岛免税的互补叠加,扩大免税消费主体,做强海南免税市场。

此外,以更高水平教育、医疗市场开放加快形成一流的人才发展环境。例如,加快把博鳌乐城打造成为国际化高端医疗合作中心的同时,尽快把国家赋予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的某些政策向全岛推开,在更大范围内探索医疗健康产业项下的资金、人员、技术等的自由流动,并在股比限制、审批程序等领域进一步拓展政策深度。

海南自贸港建设者要抓住机遇、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形成想干事、能干事的发展环境与制度安排;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开放改革的重大突破。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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