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4月28日印发《广东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提出,有力开展受疫情影响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纾困行动。

广东要求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支持受疫情影响行业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综合运用展期、续贷、再融资、调整还款计划等多种措施,帮助企业化解短期债务风险。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利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的“绿色通道”发行债券,以及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纾困。

方案提出,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纾困。引导银行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推出“抗疫贷”“复工贷”等线上化、纯信用金融产品。依托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对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首次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且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给予不高于1%的贴息补助。加大对吸纳新市民就业较多的企业和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稳岗就业。鼓励保险机构顺延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营运类停驶车辆车险期限,对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扩展承保新冠肺炎疫情的救助保障责任。

确保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减费让利。引导银行用足用好专项再贷款等各类货币政策工具,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给予激励资金。严格督促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做到利率、费用公开透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收费的情况坚决予以依法查处。对江门、惠州、肇庆市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2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1%给予补助。

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小微企业功能。通过优化调整监管评级体系等措施,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普惠金融重点群体的支持。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酌情降费减息或增加贷款、融资租赁、保理等额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办理展期、延期等。对服务小微企业表现良好的地方金融组织,适当放宽其融资杠杆和来源,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优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设立条件。(周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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