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如何进一步强化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协同发展?如何共同促进金融裁判标准统一?7月20日,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在上海金融法院举行,以“金融司法功能的创新与探索”为主题,来自上海高院和沪苏浙皖等地中级、基层法院的金融法官等业界代表展开讨论。
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表示,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的召开,标志着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在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站上新起点,打开新局面。
长三角区域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开放程度不断提升,金融交易日趋复杂,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对专业化金融审判和高效能司法保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去年11月份,上海金融法院就已会同南京、杭州、合肥、苏州四家中级法院签署《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
“该协议搭建了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框架,要进一步强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高起点推进长三角金融审判整体水平提升;完善细化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走深走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
央行上海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则认为,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金融市场最发达、金融基础设施最齐全的区域之一,央行上海总部与长三角金融司法部门具有广阔合作空间。如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可在产权保护、执行和解、信用协同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助力长三角经济运行企稳向好,为稳定全国宏观经济大盘多作贡献。
就加快推进长三角中级法院层面金融司法协作,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孙长山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共同提升金融审判整体质效,促进金融裁判标准统一;二是加大共享金融审判信息资源,联合培养金融审判人才;三是合力强化跨域金融司法协作,推动金融审执一体联动。
作为长三角中级法院代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建议,要发挥长三角金融市场规模大、机构多、门类全的资源优势,通过深化金融司法协作,创新金融司法机制,提升金融司法专业化、高效化、智能化、国际化水平,着力打造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金融司法“高地”。
“杭州法院将依托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共建平台,进一步着力提供优质的区域司法协作一体化服务,协力共建审判协作‘金路线’;提供优质的金融案件裁判成果,协议共建金融裁判‘金标准’;提供优质的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经验,协力共建金融审判‘金名片’。”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伟表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