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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广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审慎开展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合作的租金贷业务。租金贷是指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后,由商业银行向承租人提供贷款(专门用于偿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由承租人向商业银行根据借贷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信贷类产品。

《实施细则》表示,融资租赁公司对于开展涉及自然人的业务,监管部门应重点予以关注,必要时可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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