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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是维护金融安全、完善国家治理和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工作。9月13日,记者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获悉,2012年至今,该中心支行累计开展72次反洗钱执法检查,覆盖67家反洗钱义务机构,处罚金额达1.25亿元(含个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多渠道稳步推动新时代深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提质增效,为辖内经济平稳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目前,“公检法监银”全链条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基本建立,覆盖“金融机构—反洗钱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事前监测预警、事中打击惩治、事后管控防范的洗钱风险动态治理体系逐步成熟。

据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最新统计,2012年至今,深圳累计移送可疑线索1946份,发起反洗钱调查472宗,协助调查账户流水规模逾千亿元。其中,2016年以来累计移送可疑线索1728份,发起反洗钱调查385宗。十年来,该中心支行聚焦辖内案件特征,深挖洗钱可疑线索,引导公检法机关逐步关注洗钱犯罪,累计推动辖内18宗洗钱案宣判。

在守牢传统反洗钱监管阵地的同时,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延伸监管领域,拓宽监管路径,试点开展兑换特许行业、社会组织及基金会、黄金珠宝贵金属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推动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监管落地见效,建立人民银行主管,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配合的反洗钱协调监管机制,督促相关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反洗钱义务,织牢洗钱风险防控网络。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筑牢预防及打击洗钱违法犯罪防线,严格落实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互评估工作要求,深入推动打击洗钱犯罪三年专项行动,努力构建深圳反洗钱工作新格局。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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