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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农业农村部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在建设现代渔港的基础上,密切结合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建设一批以渔港为龙头、城镇为依托、渔业为基础,集渔船避风补给、鱼货交易、冷链物流、精深加工、海洋生物医药等业态为一体,渔港及相关产业结构平衡、层次较高、辐射效应明显的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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