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周渝民夫妻被诈骗保险金案宣判”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中国台湾明星周渝民夫妇被诈骗案宣判,台北地院依诈欺取财罪判冯某2年8月徒刑,可上诉。
(资料图片)
周渝民夫妻遭诈骗788万
据媒体报道,周渝民与妻子喻虹渊两人于去年报案,两人于2019年透过保险经纪公司,经由保险经纪人冯瑶华购买投资型保险约4500万元台币,但缴费六期后发现被骗,遂报案。
他们买的保单,只有第1期有正常按照账户扣款缴费,其余的5期共3447余万元台币(约合788万元人民币)均被冯某以各种借口说服两人以现金缴费。
据报道,2019年4、5月间,冯瑶华突然谎称保险费用过高,可能有被误认为洗钱的风险,便劝说周渝民夫妻改为现金缴费,并由她代表保险经纪公司向寿险公司缴纳。
但保险公司只有收到第一笔保费684万余元台币。最终,喻虹渊于2021年10月陆续收到寿险公司的保险费用催缴信息,这才发现受骗并报警处理。台北地检署于去年8月1日依“诈欺罪”起诉冯瑶华。
而对于网传的诈骗犯冯某是喻虹渊的大学闺蜜这一消息,喻虹渊发文进行了否认,表示其只是经过友人介绍认识的保险从业人员。
据悉,周渝民是中国台湾影视男演员、流行乐歌手,F4组合成员。曾出演偶像剧《流星花园》。
严禁挪用、侵占保险费
对于保险销售行为的规范和管理一直是监管重点。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出台了多个文件规范保险销售行为,防范类似风险发生。
2008年,为了加强收付费环节资金风险管理,原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建议投保人尽可能采取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费。通过银行汇款缴纳保费的,应注意核对保险公司银行账号。对于保险公司员工、保险营销员以保险公司名义上门收取现金保费的,应注意核实收款人身份。
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严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保险销售活动中有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等行为。
2022年7月,原银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亦明确要求,“保险销售人员不得接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委托代缴保险费、代领退保金、代领保险金,不得经手或通过非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本人账户支付保险费、领取退保金、领取保险金”,“保险经纪人代领退保金、保险金的,应当如实告知客户相关信息并由其签署确认文件” 。
业内人士分析,周渝民夫妇遭遇的案件总体来说是个案,一方面行业需要持续加强销售规范管理,同时也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提高防诈骗的警觉性。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