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13批次补偿安置公告和63批次土地征收预公告。
运河区南陈屯镇大王庄村征收土地21.2335公顷(约318.50亩),征收范围东至大王庄村集体土地、南至小朱庄村集体土地、西至沧州市恒石混凝土有限公司。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公告全文如下:
运河区南陈屯镇北队村、南队村、佟家花园小区管委会共征收土地34.6647公顷(约519.97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市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262.5万元/公顷。
公告全文如下:
来源: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