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9月19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则土地征收预公告。将征收运河区南陈屯镇刘书庄土地2.1732公顷(32.598亩),开发用途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用地;开发区小园村土地6.0759公顷(91.1385亩),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交通运输用地。

公告全文如下:

来源: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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