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还能买卖“原始股”?涉嫌诈骗,多地监管部门发出风险警示!
9月19日,广西证监局官网发布消息表示,“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境内代表处未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涉嫌违法经营,呼吁广大企业和投资者勿轻信非法中介机构,远离非法发行或转让“原始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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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梳理,近一个月内,中国证监会,及广西、海南、陕西、江西等地的证监局均发布了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投资者警惕“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相关的非法活动。
“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究竟什么来头?
真能去“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
事实上,早在去年底,“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的名字就被曝光,并发出风险提示。
2021年12月16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海南证监局共同发布的风险提示指出,有相关公司宣传“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在海口挂牌,并进行市场推广,宣称可以介绍企业直接到莫桑比克上市。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境外交易所在中国境内开展市场介绍等活动前,应当依法设立驻华代表机构,且该机构应向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然而事实上,我国境外交易所设立的驻华代表处名录中,并无“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
今年8月29日,证监会官方网站在“非法证券期货风险警示”栏目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未经依法注册向境内公众发行或转让股票是违法行为,相关公司及其大股东在境内公开发行或转让“原始股”涉嫌非法发行股票活动。以“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噱头宣传推介、诱导公众购买“原始股”的中介机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诈骗活动。
所谓 “去莫桑比克上市”并能买卖“原始股”并不合法,并且很可能已经构成诈骗。事实上,此类骗局并不新鲜,其中大多都以境外上市为噱头,诈骗机构通过虚假信息的宣传,利用投资者对境外资本市场认知的信息不对称,诱导公众买卖“原始股”,进而获得非法利益。
骗局升级?多地证监局齐发警示
最近,“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骗局似乎仍在持续,甚至还增加了新的宣传手段。
广西证监局在19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近期发现有所谓中介机构在辖区宣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已在海南设立代表处,可以保荐境内企业在“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与辖区一些企业签订协议,收取上市费用。部分辖区企业通过发布新闻稿、公众号文章或举行线下见面会等方式,宣称获批在“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东进行原始股转让融资,公司开展购买产品积分兑换“原始股”回馈客户。
对此,广西证监局提醒广大企业和投资者,“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境内代表处未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切勿轻信非法中介机构。同时,应远离非法发行或转让“原始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海南证监局也在9月15日发布的公告中指出,近期,有机构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推介会、论坛等活动,对“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进行市场推广,宣称可以推介、保荐境内企业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收取上市费用,出具“保荐函”“受理函”。然而,莫桑比克共和国目前没有相关机构所宣传的“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海南证监会呼吁广大市场主体和投资者谨慎识别风险,保持理性投资,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境外上市”、转让“原始股”等虚假宣传、非法证券活动骗取钱财。
此外,江西证监局、陕西证监局也就“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发布了相关警示。
监管部门呼吁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针对类似的非法经营活动,监管部门呼吁广大企业和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活动。
中国证监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远离非法发行或转让“原始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陕西证监局则呼吁各市场主体和广大投资者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不要被非法机构宣传推广“境外上市”的幌子忽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规范公司股票发行转让行为。在进行股权投资时,谨慎识别风险,保持理性投资,防范打着“境外上市”旗号的“原始股”骗局,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江西证监局也表示,目前,各类非法证券活动花样不断翻新,隐蔽性强,欺骗性大,仿效性高。呼吁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