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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保定市印发《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将采取“两挂钩一通报”措施,冻结违法违规用地所在县(市、区)同等数量、质量的补充耕地指标,并对冻结补充耕地指标后1个月未整改到位、剩余未整改到位耕地累计面积30亩以上且在全市排名后3位的县(市、区),停止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按照《办法》,保定市将对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土地卫片疑似违法违规用地图斑组织核查判定,认定是否属于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并通过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等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内业审核,对存在疑异的进行现场核实,确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数量,逐月形成补充耕地指标冻结清单。日常执法监管发现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一并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冻结清单,冻结违法违规用地所在县(市、区)补充耕地储备指标。

《办法》强调,对冻结补充耕地指标后1个月未整改到位,剩余未整改到位耕地累计面积30亩以上且在全市排名后3位的县(市、区),将停止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未整改到位耕地进行进一步整改,整改面积超过60%且退出全市排名后3位的,恢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整改缓慢、违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的县(市、),适时启动公开通报、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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