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路、新华路、中山路地下开发空间被遵义市新合作发展有限公司成功获得(地块编号:2022-H-33)该地块属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地块成交面积51525㎡,成交总价10202万元。
遵市交易〔土地〕挂字〔2023〕7号结果公示(红花岗区)
(资料图)
2022-H-33号地块信息:
1.位置、面积及权属状况
该地块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路、新华路、中山路,出让面积51525㎡,属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2.规划用途及相关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1)用地性质:地上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地下用地性质为人防工程用地,平时作为地下商业,战时作为人防设施,平战结合。
(2)建筑规模:按人防规划和控规规定的开发强度0.3-0.9予以控制,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60%。
(3)竖向开发控制:地下10米以上的浅层,层数为 1 层。湘江河沿线地上建筑物与地下空间进出口需高于湘江河防洪治导线高程0.5 米。
(4)建筑间距与退让:应满足与周边建筑、设施的安全间距,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临河部分建筑物退让满足水务部门的相关要求。
(5)停车泊位及充电设施:配建停车位数量不得少于186个。
3.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根据地块规划用途确定土地用途为地下用地性质为人防工程用地,平时作为地下商业,战时作为人防设施,平战结合,出让年限40年,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4.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为“净地”方式出让,涉及地块内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拆迁安置补偿由红花岗区人民政府负责;
(2)地块内“三通”(即水通、路通、电通,其中电通为满足项目施工用电)由竞得人负责完成;
(3)该地块平场及地块内地下管道、管线、管网等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迁改、迁移,并承担相关费用;
(4)竞得人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11号)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
(6)项目动工后因项目施工损毁的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由竞得人负责按相关审批通过的方案建成后无偿移交市政主管部门。
(7)竞买人报名资格由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审查。
5.建设要求
(1)建设周期为3年(自《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计算),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
(2)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遵义市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遵义市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2022-H-33)确定的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进行修建。
(3)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原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制度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0〕65号)的规定,在项目开工和竣工时,向遵义市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分别填报《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申报表》和《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竣工土地核验申请表》。
6.土地交付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六个月内,由红花岗区人民政府负责交付土地。
7.付款方式及期限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均由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50%,六个月内缴清。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遵义市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出让金收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该地块出让及开发建设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2022-H-33号地块 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