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发布一批拟征地


(相关资料图)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看看都是哪里?

01

拟转用土地范围、现状、目的

本次拟转用地块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19地块, 东邻生产路,南邻空地,西邻空地,北邻生产路,集体土地总面积2.9013公顷,用于乡村建设需要用地,土地现状全部为农用地。

拟转用土地位置及补偿费用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谯城区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7号),据实补偿。

02

拟转用土地范围、现状、目的

本次拟转用地块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GJLR地块, 北邻龙瑞玻璃厂,东邻养猪场,南邻减王路,西邻水泥路,集体土地总面积11.9817公顷,用于乡村建设需要用地,土地现状全部为农用地。

拟转用土地位置及补偿费用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谯城区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7号),据实补偿。

03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亳州市谯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 总面积78.8587公顷,其中 农用地63.9923公顷,建设用地13.7509公顷,未利用地1.1155公顷。北接河南省商丘市,南至亳州市北一环,项目全长约18.1千米。

土地现状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04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共涉及亳州市谯城区范围内2个地块, 集体土地总面积10.5695公顷,其中农用地10.5652公顷,建设用地0.0043公顷。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Y40-1地块, 北邻亳州市公元饼屋食品有限公司,东邻张良路,南邻水泥路,西邻羊张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Y40-2地块, 北邻空地,东邻张良路,南邻空地,西邻羊张路。

土地现状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谯城区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7号),据实补偿。

征地补偿费用的发放对象和方式

1.属农民个人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额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2.属村集体共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拨付村(组)集体,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确定资金使用方向;

3.青苗、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发放给所有者;

4.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费用属补偿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拨付给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费用属被征地农民个人的,打卡发放到农户。

需要注意的是

以上拟征土地

被征地村民应维持征收土地

四至范围内的利用现状

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和林木

抢建房屋和其它构筑物等

不予补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