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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下午,花都区广花公路东三地块(二期)地块由广州市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7.1亿元底价拿下,折合楼面价约6359元/㎡(未扣除配建)。
该地块位于花都区西部,花都湖南侧。紧紧围绕发挥 “空铁枢纽融合”优势,打造广州“北部增长极”的发展目标,规划定位为花都南部城市景观门户、高品质、特色型的产居融合发展区,依托花都湖的优良景观与周边成熟的配套设施,集聚优质居住、商业、教育科研等功能。
此外,地块地处地铁24号线、36号线、18号线北延线沿线,邻近广花六路、雅瑶中路, 距离东侧广东广雅中学(花都校区)0.4公里,距离花都区政府约4公里,距离广州北 站约2公里,距离白云国际机场约8公里,驾车40分钟可到达广州市区。而且,毗邻广雅中学、雅瑶小学等教育资源优质。
另外,地块规划要求如下:
1、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地块用地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和城市绿地,并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城市道路和城市绿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须参照《关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装修标准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499号)的标准对出让地块内所有配建的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进行建设并装修,验收合格并达到使用功能后,按照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2018年2月13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和2019年11月14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的要求须移交的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须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建设成本、装修费用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3、本次出让范围不包括CA0303018地块(分地块2)拆迁安置用地,CA0303018地块(分地块2)拆迁安置用地按划拨方式处理,由竞得人按《广花公路东三地块(二期)分地块2建筑设计方案》要求建设,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车位等,开发建设成本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CA0303018地块(分地块2)需与项目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CA0303018地块(分地块2)的建筑设计方案需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的同意,装修标准按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公寓建筑设计指引》(2022版)的要求进行装修。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办事处签订《广花公路东三地块(二期)分地块2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出让地块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5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