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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课题组9日发布《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调研报告》(下称《报告》)指出,金融发展与生物多样性相互影响,生物多样性丧失会给金融业造成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金融优化资源配置有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
课题组选取云南、青海、天津、湖南等典型地区调研发现:通过多样化银行贷款产品、银保合作、发行专项债券、“基金+”等方式,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生物多样性保护仍面临较强融资约束,且转型风险开始显现,金融机构亟待强化风险管理能力。建议推进生态效益更好地转化为经济效益;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融资模式创新;强化金融机构对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的评估和管理;完善配套保障措施。
具体来看,《报告》建议,推进生态效益更好地转化为经济效益,缓解融资约束问题。一是各地根据生物多样性资源禀赋,加强对生态资源的整合优化,通过发展特许经营、生态旅游及文化产品、生态农业等,使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项目具有一定的市场投资价值。二是将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进行市场化嫁接,使其转化为可经营、自平衡的整体,缓解生物多样性项目融资难。三是运用科技力量、技术创新等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积极发展生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行业,做好对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四是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有效解决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推动生态产品转化为市场价值。五是以生态产品价值为基础,开发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培育相关市场。
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融资模式和产品创新。一是动员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的投资。比如,可通过财政贴息、政府担保、基金投资、国际组织贷款等形式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项目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二是探索发展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尝试把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与模式创新作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重要试点内容,推广生态产业链金融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符合条件的绿色信贷及其他可持续金融产品。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利用债券、保险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手段,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
强化金融机构对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的评估和管理。一是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金融机构环境、社会与治理投融资活动和战略目标中,建立管理生物多样性和相关风险的治理机制、风险监测和报告体系。环境风险披露应涵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助力我国产业结构向生态友好型方向发展。二是评估生物多样性丧失给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敞口,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可借助第三方机构的专业力量开展评估,以帮助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识别风险和正确决策,解决其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在项目筛选、尽职调查中纳入生物多样性影响减缓原则,包括避免、最小化、修复以及补偿在内的减缓层级方案。对重要生态、濒危物种区域和对生物多样性带来不可扭转影响区域的项目实行排除。对绿色项目加强贷前、贷中和贷后的管理和适时监控,及时管理和处置风险。此外,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风险相关政策制度学习,培养绿色金融人才。
完善配套保障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推进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实践。逐步完善政府有力主导、社会有序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发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税费以及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节作用。二是推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发布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项目和企业名录以及融资需求,降低信息不对称,提升成本、收益及风险分析能力,为信贷决策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强化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信息披露要求,充分利用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和环境影响评价数据,对生态信用好的客户给予优先授信、优先放款。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