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召开“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为资本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5个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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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察室主任张晓津表示,今天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证券犯罪。这批典型案例有以下三大特点:一是覆盖当前证券犯罪的主要类型;二是彰显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态度;三是体现执法司法部门行刑衔接配合成效。

此外,张晓津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和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等部署要求,与证券监管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制约,不断健全办理证券犯罪案件的制度机制,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质效,维护资本市场安全。

一是依法从严惩治证券犯罪。2021年至今年6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证券犯罪376人。其中,今年1月-6月起诉147人,同比上升93.4%。办理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点领域案件,形成打击证券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是完善证券案件检察办理体制机制。2021年9月18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揭牌成立;继续加强北京、天津、辽宁、上海、重庆、青岛、深圳等七个证券犯罪办案基地建设,集中办理疑难复杂证券犯罪案件;加强浙江、江苏等案件数量较大地区检察机关办案力量建设。

三是加强司法规范化。今年4月30日,最高检会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此次联合最高法、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从近年来办理得较为成功的证券犯罪案件中挑选出5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接下来我们还会陆续编发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指导证券犯罪办案工作。

四是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检察机关把追赃挽损贯彻办案全过程,坚持“应追尽追”,通过“一案双查”洗钱犯罪线索、支持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多种手段,尽最大可能帮助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

五是重视诉源治理。紧密结合监督办案,协助把脉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行业监管等方面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等方式,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既治“已病”,又防“未病”,推动源头治理。

六是加强行政司法沟通协作。各地检察机关与当地证监、司法部门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在信息共享、案件会商、人才培养、专家辅助、干部交流等方面开展全面协作,共同构建执法司法合力。

张晓津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与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密切协作,持续加大对证券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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