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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深圳11月8日电(记者卫韦华)近日,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印发《深圳市2022年“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2022年6月至12月从深圳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年化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旨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据介绍,“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实行免申即享、先付后贴、总额控制、政府审定、社会公示、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在贴息标准上,对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首贷户从深圳辖区内商业银行获得的首笔贷款给予年化2%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实际用款时间未满6个月的,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进行补贴。实际用款时间低于1个月的不予贴息,贷款年化利率低于2%的不予贴息。实际用款时间超过6个月,但期间部分偿还本金的,按贴息期满时贷款余额计算贴息。
根据《实施细则》,“首贷户”必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今年5月31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从未有过贷款业务,同时要在今年6月至12月期间从深圳辖区内的商业银行首次获得贷款。同时,该笔贷款应当用于支持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投资资本市场、购买住宅、民间借贷等。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细则》还强调上述贴息项目实行总额控制原则,如果补贴资金超过财政预算,将适时缩短“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的贴息期限。《实施细则》也明确了不予贴息的情形:实际用款时间低于1个月的不予贴息。贷款年化利率低于2%的不予贴息。
近年来,深圳银行业保险业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据深圳银保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20年“百行进万企”活动开展以来,深圳累计新增小微“首贷户”29万余户,并设立广东省首个首贷服务专区。截至今年9月末,深圳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3万亿元,同比增长24.3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4.4个百分点,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去年继续下降。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