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黄卉11月22日在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治理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面临诸多体制机制挑战。其中,监管法治不足的挑战是一个重要方面。具体表现在:一是有政策缺法规;二是现有法规对新金融产品仍存在监管空白,监管无法可依;三是法律域外适用的规则不健全;四是惩戒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非法跨境金融屡打不绝。
对于这些不足与挑战,黄卉从金融立法、监管执法以及金融司法等方面提出法治协同路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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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在金融立法方面,一是落实好功能监管,坚持风险为本,将功能监管原则细化落实到金融业务的法律规范中,切实杜绝管合法不管非法的现象。
二是尽快完善非银行支付机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领域的立法,进一步强化支付机构的展业责任,理清央地金融监管的职责边界。
三是共同推动完善虚拟货币等相关领域立法,加强虚拟货币的交易治理,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功能将其纳入非法支付结算、非法证券或者非法代币等监管范围。
四是加强对重大金融违法行为的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五是研究完善金融活动域外管辖的法律规则,拓宽金融监管执法范围,真正落实境内外穿透式监管。
在监管执法方面,一是在监管实践中坚持穿透现象看本质,堵上金融监管漏洞,从根本上治理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二是强化境内一端支付结算等金融活动的监管;三是构建更加密切的打击非法支付结算、非法买卖外汇和洗钱犯罪的协调机制,强化数据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研判和协同行动;四是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的行政执法惩戒,坚持在依法量刑的基础上没收违法所得,绝不允许因违法而获利。
在金融司法方面,一是充分发挥金融法院的专业性,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业务交流,通过判例、研讨等多种方式指导金融监管部门调查取证,共同探索研究境内单边证据在跨境金融执法中的使用规则。
二是加强对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的惩戒力度,特别是涉及地下钱庄等犯罪,适当提高量刑幅度,治理屡教不改问题。
三是共同研究金融监管部门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涉案财产、取证等具体条件和标准,指导和便利基层操作,切实解决金融监管部门执法手段少的问题。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