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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哄抬药品价格等违法行为,贵阳芝源堂药业有限公司、贵定县昌明镇时代同心大药房、三都县湘之君大药房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14元至4584元不等。
处罚详情显示,贵阳芝源堂药业有限公司在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销售连花清瘟颗粒的价格从42元/盒上涨至69.5元/盒,违法所得共计1146元;贵定县昌明镇时代同心大药房销售“善举”四季感冒片,进价是3.99元/盒,售价是15.00元/盒,共售出119盒,进销差价率是275.94%;三都县湘之君大药房以0.42元/只的价格购进“医用防护口罩”,销售价格为0.7元/只,进销差价率为66.67%,违法所得357元。同时,当事人还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