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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印发了《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着手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确定了天津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依据、工作原则、职责分工,明确了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天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培育服务等具体实施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规定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并就到期复评、企业信息更新提出了要求。对有效期内企业未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情况,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取消认定资格。”
此外,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近期对外公布了《天津市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公告名单》,共有2770家中小企业榜上有名。
据介绍,在这些创新型中小企业中,有2184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占比78.84%。从研发经费情况看,2021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的有2242家,占比达80.94%。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