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建设关乎民生福祉、关系社会稳定,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在现有基本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从2023年1月1日起,青岛市开始试行“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障制度,试行时间为一年。该制度的试行,为全国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打造了“青岛样板”。

补齐短板

据青岛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青岛市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参保扩面,创新工伤保险智能化服务平台,推进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障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数据显示,2022年,全市基本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7.5万户,参保职工325.16万人,比2021年底增长10.2万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但随着全面改革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互联网经济等新经济形式的不断涌现,使基本工伤保险制度逐渐面临现实困境与挑战,亟须通过建立健全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来予以妥善解决。

为此,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对青岛市近年来工伤保险数据模型测算和对工伤重症群体的入户调查,科学分析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负担比例构成及工伤群体的实际需求,制定出台了《青岛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养服务试点的通知》两项配套政策,建立了由政府引导、用人单位自愿参保、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的“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相结合的工伤保障制度。

精准施策

具体来看,此次试行的工伤保障制度聚焦三项重点保障内容。一是覆盖人群扩面。补充工伤保险分为基本工伤补充保险和职业伤害保险,基本工伤补充保险面向已依法参加基本工伤保险人员,包含按工程建设项目参保人员、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以及实习见习学生、家政服务人员和村居“两委”工作人员;职业伤害保险面向用人单位或互联网平台招用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是企业经济负担与劳动纠纷。基本工伤补充保险涵盖用人单位经济负担较重的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业伤害保险涵盖易产生劳动纠纷的一次性身故赔偿金、一次性残疾补助金、职业伤害医疗补助金。

三是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养服务。为妥善解决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住院难、保障水平低及家庭负担重等问题,青岛市面向该群体推出以居家伤养服务和住院伤养服务为内容的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养服务试点项目。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该试点项目的实施,按照补充工伤保险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创新突破

据介绍,青岛市补充工伤保险具有四大典型特色。

一是职业人群应保尽保,兜住民生保障底线。通过设置职业伤害保险保障,将游离于基本工伤保险制度之外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的覆盖人群,基本实现了职业人群的应保尽保。

二是低费率高保障,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基本工伤补充保险参保缴费不细分行业类别,缴费方式可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状况自由选择,降低企业参保成本,对参保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时负担最重的几个环节进行精准保障,补偿比例高达80%。职业伤害保险在同等缴费标准下,保障水平高于普通意外险。

三是伤养服务全国首创,后期康复更加安心。发挥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优势,在全国率先推出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养服务,实现补充工伤保险与基本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有机衔接。

四是线上线下双向联动,投保理赔更加便捷。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青岛市人社局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补充工伤保险投保缴费、保全、理赔等全流程业务。商业保险公司驻点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可为企业提供补充工伤保险现场咨询、投保缴费、保全、理赔等全流程服务。

据悉,为确保该工伤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青岛市人社局遴选并委托人保健康青岛分公司及四家伤养服务机构承办该项业务。数据显示,人保健康先后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承办了补充工伤保险项目,累计业务规模达到13亿元,累计服务参保职工达到1000万人次,在长期服务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补充工伤承办经验。

业内专家认为,补充工伤保险和伤养服务项目的实施,为青岛市广大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补齐了职业伤害保障的短板,化解了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为工伤一至四级人员消除后顾之忧,有利于构建积极和谐的劳动关系。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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