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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刘昆日前表示,要适度加大财政政策扩张力度,适量扩大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
财政政策是逆周期、跨周期调节的重要工具,具有强大的“稳定器”效应,是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实现经济企稳回升的重要抓手。去年以来,积极财政政策在助力经济回稳向好、纾困市场主体以及兜底民生福祉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成为宏观经济稳中有进的重要“压舱石”。当前,宏观经济仍旧面临总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的财政政策将延续积极导向,要持续加力提效。去年11月,财政部已提前下达今年部分专项债额度,尽早发行形成实物工作量,体现出今年积极财政政策“靠前发力”的导向。
去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65万亿元,根据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2019年后的财政年度中,下一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提前批不超过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因此今年提前批额度的上限将不超过2.16万亿元。按照往年比重进行估算,今年提前下达的专项债额度将大概率保持在1.5万亿到2万亿元区间内,为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稳增长、稳就业和稳物价的任务依旧十分繁重,特别是在PMI已经连续三个月回落、CPI涨幅乏力以及去年一季度基数较高的情况下,更要为实现全年经济的预期增长目标做好充足应对。适度推动总需求扩张,必须紧抓有效投资这个核心关键,特别是在制造业投资与房地产投资增速乏力的情况下,要通过专项债的有效支撑为基建项目投资及时补充资本金,保障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进度,推动资金尽快形成投资增量,更好发挥基建投资的逆周期对冲作用。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项目与资金的关系,既要避免出现项目已经审批到位但资金划拨不及时的“项目等钱”情况,也要避免出现资金募集完成、划转到位但却缺乏投资标的,导致资金空置与使用效率低下的“钱等项目”情况。要秉持“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原则,对优质项目、重点项目以及与有效投资导向契合的项目要优先支持,特别要力促制造业投资回稳向好。同时,应保证专项债资金使用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既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杜绝预算“软约束”情况,保证专款专用,但也要制定相对灵活的调整措施,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资金的相关用途或收回。
应当看到,去年执行的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为助企纾困、修复企业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以及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客观上也进一步加剧了整体财政的紧平衡状况。去年1-11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3%,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6.2%,始终保持较大刚性,整体财政压力有所提升,此时需要坚定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因此,需要格外关注专项债支撑项目的未来现金流,做好净现值(NPV)与内部收益率(IRR)的估算,严格防控潜在的风险。对于NPV以及IRR不满足条件的项目,应审慎支持。同时,应适度扩大专项债的覆盖范围,着力支撑国家和地区的重大战略项目。
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继续保证超前发力与加力提效,一是可以适度提高赤字率。去年我国赤字率为2.8%,有所下调,而今年要延续必要的支出刚性以及减税降费的力度,赤字率可考虑适度上调。二是财政支出要发力靠前,适度改变以往财政支出集中在季末的情况,特别是一季度复苏势头需要加码巩固的关键节点,为打好“开门红”,财政的支出力度应当有所加大。三是要考虑通过各种渠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例如继续增加特定机构以及特定企业上缴利润幅度,此外可以考虑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充一般公共预算以缩减收支缺口。四是考虑到中央政府的债务压力小于地方政府,今年可以考虑适度加大中央财政的支出与转移支付力度,减少地方财政的举债风险和支出压力。五是应当继续支持房地产企稳向好,用好“三支箭”支持政策,推动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速由负转正,有效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最后应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着手推动融资平台债务剥离重组,打破政府兜底预期,保持杠杆率基本稳定。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