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人参与境内资本市场再增便利。
上周五,人民银行公告表示其起草的《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互换通”有关机制安排和监管要求作出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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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2017年,债券通“北向通”落地,随后的2021年9月“向南通”运行,2022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公告启动“互换通”。
此次央行就《办法》征求意见,是“互换通”启动实施后又一大新进展。
互换通,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参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和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机制安排。
此次《办法》对“互换通”有关机制安排和监管要求做出原则性规定,明确指出,本办法只适用于“北向互换通”。“南向互换通”的与有关规定将另行指定。
“北向互换通”即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清算、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
2022年7月,在“债券通”五周年论坛暨“互换通”发布仪式上,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曾表示,启动香港与内地的“互换通”,是在“债券通”基础上,将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连接,参与两地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一项机制性安排,有利于满足投资者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
《办法》主要从6个方面提出具体方案,首先,明确“互换通”定义和投资范围,明确“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标的为利率互换产品,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此外,还对境外投资者提出准入、责任主体义务和职能方面的要求。
在相关基础设施交易清算方面,境内外电子交易平台和清算机构共同向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交易清算服务。境内外清算机构通过建立特殊风险准备资源和相应违约处置安排控制溢出风险。
使用外汇参与“北向互换通”交易清算的境外投资者,可在一家香港结算行开立人民币资金账户,用于办理资金汇兑和结算业务,相关资金兑换纳入人民币购售业务管理。
监管和处罚方面,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北向互换通”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本办法和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依法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或予以行政处罚。
有外汇市场从业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近年来,境外投资者对人民币利率风险管理需求持续增加,“互换通”的推出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有利于实现其债券的套期保值。同时,对开放国内债券和衍生品市场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持续推进和深化开放。
对此,中信建投证券指出,无论从制度安排,还是交易架构等纬度,互换通都极大便利了境内外投资者交易利率互换等衍生品,以实现其对所持债券的套期保值。另一方面,作为连接中国与海外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境内外电子交易平台和清算机构将共同对“南向互换通”相关交易、清算活动进行检测,监控跨国异常交易行为。
中金固收指出,“互换通”为境外机构提供了更为便利的利率风险管理渠道,境外机构可以通过使用利率互换,对冲部分利率风险敞口,减少利率波动对其持有债券价值的影响,平缓资金跨境流动,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另一方面,境外机构一定程度上带来差异化的新增需求,有助有提升互换市场的流动性。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