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近期,交易商协会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大连银行等五家机构及个人存在债券代持交易等违规行为,经交易商协会2023年第8次、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已对五家机构及个人予以相应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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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自律处分的五家机构及个人分别是: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及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相关人员的刁剑飞。
其中,大连银行通过做市业务方式,每日滚动开展买卖方向相反、清算速度不同的现券交易,代持利率债活跃券,且规模较大;郑州银行、江西银行和青岛银行,内控执行不严或流于形式,未有效评估交易合理性,作为中间方以现券买卖或做市等方式参与债券代持交易链条,交易笔数和金额较大;粤财信托未严格履行产品管理人职责,相关信托计划为代持债券损益兑现提供便利;某基金相关从业人员私下参与安排代持交易。
此外,交易商协会在当天还发布一则自律处分信息称,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由于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发现四类违规行为五家机构及个人受处分
根据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本次调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大致分为四类:
1、大连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机构,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间,违规开展为他人暂时持有债券的相关交易,规避相关监管规定,虚增做市交易量,相关交易未反映真实或正当交易目的,未严格遵守做市业务规范,内部未能有效防范交易发生。
2、郑州银行、江西银行、青岛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机构,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间,为相关机构违规代他人持有债券提供了便利条件。三家银行开展涉事交易未反映真实或正当交易目的,内部未能有效识别交易风险或防范交易发生。青岛银行还存在部分交易通过做市交易方式完成,未严格遵守做市业务规范的问题。
3、粤财信托作为产品管理人,管理的信托产品成为相关方兑现债券损益的通道。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大连银行等多家机构参与了为他人暂时持有债券的相关交易。粤财信托管理的信托产品根据相关方要求,多次以高于市价买入涉及代持的债券并以贴近市价卖出,为相关方兑现债券损益,相关交易未反映正当业务目的或合理经济目的。
4、刁剑飞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相关人员,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间,安排相关机构参与违规为他人暂时持有债券的相关交易。作为时任某基金公司投资经理,刁剑飞超越业务权限范围,通过个人通讯工具,私下安排相关机构参与违规为他人暂时持有债券的相关交易,相关交易未反映正当业务目的或合理经济目的,并导致多笔交易结算失败。
经交易商协会2023年第8次、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已对五家机构及个人予以相应自律处分。
泰禾集团因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受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当天,交易商协会还发布了一则自律处分信息称,泰禾集团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根据自律处分信息,经交易商协会2023年第10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泰禾集团存在三项违规行为:
一是未按期披露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二是未及时披露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事项。
三是未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同时,自律处分信息称,泰禾集团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泰禾集团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其森予以通报批评。
交易商协会:未来加大违规交易查处力度
近年来,交易商协会不断完善多层次的自律惩戒体系,以严格的自律惩戒向市场传递“零容忍”的清晰信号,引导市场各类主体归位尽责,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在2022年全年,交易商协会共对68起涉嫌违规案件立案调查,开展自律调查和自律问询103次,作出各类自律处分99家(人)次,涉及35家发行人和信用增进机构、4家主承销商、3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律师事务所、2家其他类型机构和54名直接责任人。
对于本次存在违规行为的五家机构及个人,交易商协会指出,做市商作为银行间市场基石机构,承担着提高市场流动性、促进价格发现的重要作用,应切实提升做市交易能力,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合规稳健展业,“真做市、做真市”。
同时,资管产品是银行间市场债券投资交易的重要参与者,产品管理人应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要求,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监督,规范开展各类业务,有效防范违规交易发生。
交易商协会明确,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银行间市场交易自律管理,制定完善相关自律规则,加大违规交易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