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深圳发布”微信公众号8月7日消息,深圳市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其中提到,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市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探索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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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微信公众号8月7日消息,深圳市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其中提到,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市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探索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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