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后还需要去申请退税吗?

代开的普通发票是国税局代开。代开发票开错了,分以下两种情况:

1.开给对方的发票,但是对方已经申请退税了,并且也已经跨月了:

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对方的国税局出税一个发票红冲的说明书,红冲说明书在国税局的网站上有。因为只有提供了发票红冲说明书,发票代开的国税局才可以重量开具一个正确的发票。

2.如果是当月开的,而对方没有申请退税,只需要把对方的发票拿回来,交回给发票代开的国税局,然后写一个作废说明就可以了。

针对以上的两种情况,由于是请国税局代开发票,在国税局的网站上申请了预开发票,并且预交的税金,那么再开就是重复缴了税金,那么人的直觉思维就是去退税。其实:错!这个税不需要退,只是在每个月申请税金时,有一个预缴的位置填上即可,即,这个多缴的税金,国税已退了,只不过是存在预交税金中。

期初未缴纳税额如何计算?

公式如下:

期初未缴税额=上期的期末未缴税额

期末的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已交税额

比如: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这个数为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科目金额,借方余额为多缴数,贷方余额为欠缴数.再减去当期发生的欠缴税额即可.

总而言之,纳税表一般都需要填销售额、进项税、销项税和"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的这几栏.因此对于期初未缴纳税额的了解是势在必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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