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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3则征收土地预公告。将征收高新区李庄子、高庄子、双官厅3村土地共17.642公顷(约264.63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城镇道路、工业用地。

公告全文如下:

来源: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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