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公示期自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29日,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7月29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至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我院将在公示期满后综合分析各方意见或建议,充分考虑利害关系人意愿,通过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若无意见或建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报批。
电话:5122723
地址: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二楼规划技术服务科(光明路与三曹路交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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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将在公示期满后综合分析各方意见或建议,充分考虑利害关系人意愿,通过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若无意见或建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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