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13.按规定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拆房协议,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
14.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
15.工程决算;
16.整理上报拆迁档案资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关部门移交相关资料。
17.帮助被拆迁人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契税减免等其它工作。
因拆迁费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多久?
拆迁纠纷有时效限制,时效限制为六个月。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拆迁纠纷法院不予受理。